移動APP成“抄襲”重地
準備在快速發展的移動互聯網領域奪得先機的互聯網大佬們,這次終于憋不住了。然而,在律師看來,一塊小小的手機屏幕上能夠展現的內容有限,如何判定抄襲,在法律上存在不小的難度。
版式功能雷同很難判罰
4月18日,《IT時報》記者同時打開騰訊新聞和網易新聞兩個APP 客戶端,從首頁版式和結構來看,二者的確很類似,同樣有分類、大圖、評論……網易公關經理卞寧認為,網易新聞客戶端的欄目自定義方式、底部導航、顯示評論入口、跟貼蓋樓和隱藏等樣式和細節上,都是絕對的業界原創。而騰訊對此的回應是,騰訊新聞客戶端基于底層代碼架構的重置式開發,在產品功能、交互設計和內容框架上,騰訊客戶端都進行了“大量的創新”。
“除非版式、結構一模一樣,否則很難判定是否侵權。”泛洋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春泉告訴《IT時報》記者,以往在互聯網上,也有過類似案例,如果源代碼不一樣,那么即使功能一樣,只要版式稍許變化,便很難認定為侵犯知識產權。
安天實驗室技術發言人苗得雨也認為,App Store上的許多新聞類應用,大多都采用類似結構。這種結構起源于Twitter的App結構,隨后歐美地區各大新聞網站經過改造加工,加入自己一些細微的創新點,形成了現在的新聞類APP應用結構樣式。從法律上,很難判定侵權。
推薦菜屬于被侵權產品嗎?
讓大眾點評糾結的飯飯,口號是“聰明的美食助手”,推出的服務和大眾點評網的核心業務非常類似——餐館推薦,可以根據定位找出周圍方圓1公里內的餐館,其中餐館的信息,尤其是人均消費金額和推薦菜,是被大眾點評此次質疑的主要數據。
大眾點評人士向《IT時報》表示,這幾天對飯飯與點評的商戶數據進行了技術比對,發現重合度高達97%以上。對于大眾點評的指責,負責網易飯飯產品的網易有道運營副總裁金磊回應稱,“這些都是公開、公共的信息,任何人都可以用,因此根本不是抄襲大眾點評的,更不會下架產品”。而大眾點評資深副總裁龍偉則認為,這些商戶數據并不是普通意義上的公開數據。以商戶“推薦菜”為例,大眾點評上的商戶“推薦菜”并不是商戶提供的固定信息,而是從上百個可供選擇的菜中,根據用戶評價、投票,用統計學的原理獲得的十幾個推薦菜,是該商戶真正意義上的“推薦菜”。
“法院判定侵權的前提是,你被侵權的對象一定是一個作品,而不是簡單的事實描述。盡管‘推薦菜’‘人均消費’屬于大眾點評數據分析的結果,但從表面上看只是商戶固有信息,而且很可能不超過認定抄襲的‘25個重合字數’的要求。”劉春泉認為,大眾點評應該做的,是趕緊把這些POI(point of interest 興奮點)數據通過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手段,轉化為可被法律接受的證據。北京盛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于國富則認為,大眾點評對其內容具有“排他性權利”,當年愛幫抓取大眾點評內容但敗訴已證明了此點。
記者手記
盡管網易和大眾點評都在高喊有人抄襲,但二者所指證的抄襲現象并不相同,但無論是哪種涉嫌“抄襲”,各家公司爭奪的背后,彰顯了移動互聯網時代終端爭奪戰之激烈。當占據人們碎片時間的智能手機開始普及時,發展APP便成為稱霸移動互聯網的先機。然而,移動互聯網先天的劣勢是,技術門檻相對較低、更新換代慢。與電腦不同,手機的芯片和運行能力畢竟有限,同類APP很可能只能生存一個,要想成為APP排行榜前十,必須短平快地推出領先應用,必須搶先占領用戶終端。這場在移動互聯網上的戰爭,遠比互聯網上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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