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團 CEO 陸兆禧今天表示公司已放棄赴港上市:
今天的香港市場,對新興企業的治理結構創新,還需要時間研究和消化。我們決定不選擇在香港上市。
這是阿里巴巴集團管理團隊***就 IPO 相關事宜作出公開表態。
此前阿里巴巴一直希望能在香港上市,不過有消息稱該公司的“合伙人制度”直接觸及了香港證監會的“底線”。根據慣例,香港證監會通常會拒絕雙重股權結構的公司上市要求。
雙軌制股東投票機制允許上市公司發行普通股和優先股兩種擁有不同投票權的股票,這就賦予公司創始人和管理層對公司更大的控制權。
阿里巴巴集團新聞發言人今天針對此前的市場紛擾做出了回應:
阿里一直歡迎討論“合伙人制度”這一機制創新。阿里巴巴沒有遞交過正式申請,沒有要求過 AB 雙重股權結構,沒有挑戰香港市場所奉行的“同股同權”標準。但在沒有認真的傾聽阿里巴巴的真實需求前提下,就對不存在的事實和傳言進行討論,并由此得出 “結論”,我們對此表示遺憾。因此集團作出上述決定(放棄赴港上市)。
阿里方面提出,其希望以創新的治理結構來實現公司治理—-“合伙人制度”,即公司業務的核心管理者,擁有較大的戰略決策權,減少資本市場短期波動影響,從而確保客戶、公司,以及所有股東的長期利益。
不過也有人認為,“合伙人制度”違反了股東公平原則。
題圖來自 BlogSp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