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谷》觀后感:創業難,毋忘初心,且行且珍惜
*本文由 尉小蕓 投稿,編輯 柯基小蟲
對于大部分美劇的觀眾來說,除了劇情領域不太熟悉之外,《硅谷》還是一部挺好看的劇:人不多,事兒不少,風格挺搞笑。然而,從我們這些非主流電視劇觀眾——科技愛好者的觀點來看,這部劇到處充斥著對于科技領域的大公司文化(corporate culture)的批判,以及對于硅谷吹捧的創業文化的吐槽。它無時不刻在提醒著我們:創業難,毋忘初心,且行且珍惜……
本劇的中心人物:由 Thomas Middleditch 扮演的 Richard,一位典型的極客——性格羞澀、沒有自信、職業是程序員。他為一家大型的互聯網公司 Hooli 工作——如果你們看過《硅谷》的第一集,見到了那個自行車圓桌會議的場景,你就會知道 Hooli 是在指代誰……
Anyway,Richard 的夢想是開發出自己的 App——一款毫無意義的,能夠幫助歌曲的著作權人找到侵權者,“解決”了一個并不存在的問題的 App——“Pied Piper”。但串聯了本劇前因后果的問題在于,Richard 的應用中隱藏的代碼,擁有改變互聯網未來的實力。為了 Richard 和他的代碼,兩位億萬富翁——Hooli 的 CEO 和另一位風險投資人 Peter Gregory 不惜大打出手,而 Richard 最終鼓起勇氣,開始了自己的創業之旅。
Richard 和他的 Pied Piper
《硅谷》和制作人 Mike Judge 的其他劇集一樣,在細節處無不體現著幽默。也許灣區的人們沒有想過自己的日常生活能在《硅谷》當中成為別人的笑點。當然,對于制作方是否真的把握住硅谷科技企業內部的精髓,完整地體現到了劇中,我們不敢茍同(應該還可以吧?制作方有亞馬遜呢:-D)。
至少他們給觀眾展現出的硅谷,和大部分人從網上、電視上和新聞發布會中感受到的硅谷差不多:Palo Alto 是怎樣“先富帶后富,共奔富裕路”的,為什么風投號稱融資幾千萬最后連張紙都看不見,科技公司起名為啥非得用小寫開頭,以及書呆子是怎樣演化出大男子主義的。
Richard 白天在 Hooli 工作,晚上和幾個開發者朋友在硅谷的一個“孵化器”里共同生活。說“孵化器”,其實就是 TJ Miller 扮演的 Erlich 給他們提供的居留所而已(當然,他也會帶他的“孵化項目”偶爾參加下硅谷的創業聚會活動)。Erlich 曾經是創業者,現在一事無成,只好帶著這一群不知道會不會成功的小朋友們等待著奇跡發生的一天。
Richard 和他的好朋友“大頭”、巴基斯坦籍程序員 Dinesh、硬核撒旦主義程序員 Guilfoyle,以及 Erlich 過著像大學室友一樣的同居生活,直到有一天——Richard 決定成立自己的創業公司,而他們成為了公司的創始員工。
自此,“朋克搖滾”式的 hack 文化,遭遇到了硅谷式的公司文化的正面沖擊。五人在創業的道路上漸行漸遠。
制作方十分巧妙地將兩種不同的文化沖擊的過程,演示給了體會不到這種生活的觀眾看。個人認為全劇中,在 Erlich 的“孵化器”當中的場景是最為精彩的。當富有商業精神的 Jared 加入到公司當中,試圖通過職業經理人的思維為公司劃定管理架構時,過去輕松而富有激情的 hack 文化,與所謂的商業精神的沖擊,被絕妙地展現了出來。
本劇和另一部美劇——HBO 的《明星伙伴》有些許類似。在《明星伙伴》中,曾經年輕氣盛彼此關系親密的朋友,一度因為事業和利益而走到了三岔口,最后分道揚鑣。當然,唯一與之不同的,在于至少 Richard 不論通過何種方式,都能取得“成功”,只要他手里有技術。這事兒投射到大部分創業公司也一樣:你可以堅持獨立運營,不斷 pivot,然后 IPO;你也可以差不多就收手,在合適的機會出售,然后拿錢去度假,或者二次創業。么有人能夠評價哪種方式更成功,只要你滿足了自己的愿望。
但至少,在硅谷,創業公司很少看到完美的結果,你必須在規模、盈利,與夢想、朋友之間選擇。而我幾乎很少見到能夠堅持后者的創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