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游戲設計法則13:賣的不是游戲,是寂寞
Nicholas曰:
游戲開發者難道不是靠賣自己的游戲賺錢嗎?
以前或許是,現在不再是了。
因為數字媒體和互聯網的蓬勃發展,從網絡上獲取游戲內容對玩家不再是一件難事,中外皆是如此。根據調查,49%的人覺得從網上免費下載音樂是理所當然的,而40%的人已經記不起上一次買CD是什么時候了。(這是合眾國,我朝恐怕不在95%以下吧)。
這也意味著游戲開發者必須完全轉換自己的商業模式。之前是花上200萬美刀構建一個虛擬世界,然后向人們收取參觀費用。而現在則是花上200萬美刀構建一個虛擬世界,讓所有人可以免費進去,同時靠出售其它的東西來盈利。
而這種虛擬的物品并不難設計,它們只是數據庫中的一條記錄,或者美術設計師/程序員幾天時間所開發的某種虛擬道具。在游戲中可以出售的東西包括:
1. 自我表達(服裝,形象,裝飾品等等)
2. 游戲進度(用金錢換時間,瞬時完成)
3.力量(更好的武器裝備)
4. 游戲狀態(向別人炫耀自己的能力等等)
5.關系(禮物,合作獲得收益等)
6. 更多
在F2P游戲的世界里,你不再為游戲內容收費,而是為玩家的寂寞收費。
Rob補充道,
對于大多數老外游戲開發者來說,這一條實在是太難以理解了。哥耗費這么多時間和精力來構建一個世界,里面的游戲角色,游戲機制,關卡,美術資源,音效,對白,背景故事。最后竟然免費白送給別人玩?
想不通啊想不通。中間省略1000多字。。。
但這就是F2P世界的生存法則,殘酷殘忍而又現實。
如果你還是想不通的話,想想當年的狄更斯,最偉大的作者之一。你認為他是靠賣書養活自己嗎?錯了,即便身為史上最偉大的作家之一,他的書也沒有多少人問津。無奈之時,他只好遍游大不列顛,四處朗讀自己書中的故事來取悅聽眾。換句話說,史上最偉大的作家竟然沒法靠賣書賺錢,而是站在舞臺上讀一讀自己的故事。
我有時候尋思,狄更斯應該是末日后某位落魄游戲開發者穿越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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